摘要: 今年以來,NFT爆炸性成長,光是今年一月的交易額,就逼近去年整年的總額,究竟NFT的魅力何在?帶你一次看懂。
▲圖片標題(來源:business next)
全世界第一則推特(Twitter)推文,以250萬美元(約新台幣7,000萬元)天價賣出,這對許多人來說,是一則難以理解與想像的新聞。
引爆這則交易的背後關鍵,就是「NFT」。
NFT的全名是「非同質化代幣」(Non-Fungible Token),簡單來說,NFT跟你我熟悉的比特幣這類加密貨幣,概念上是相反的。
每個人所持有的比特幣,全都是一模一樣、價值相同,交易時也可以被分拆,不需要購買完整一顆比特幣;NFT則相反,每一個NFT都是獨一無二、不可相互替代的,而且交易時不可以被分拆。
以新台幣來說,每一張100元紙鈔的價值都是相同的,可以相互替代使用、找零,但如果政府發行建國100年的限量紀念版100元紙鈔,每一張都有獨一無二的編號,雖然一樣是100元紙鈔,卻因為上面的限量編號、特殊設計,凸顯稀有性跟價值,如此一來每張紀念版紙鈔都是獨一無二,無法被互相替代的,這就是NFT的概念。
在實體的世界中,如果你有一棟房子、一條黃金、一幅名畫,是可以透過現有的機制,如房產地契、商品購買證書等方式證明所有權,不過在虛擬世界中,過去卻沒有一套理想的機制可以證明虛擬資產的所有權,或是這些保護機制的作用過於薄弱。
這些原因引發NFT爆炸性成長,透過區塊鏈公開透明、不可竄改的特性,將數位資產的所有權紀錄,透過代幣(token)的方式交易,舉凡音樂、藝術創作、體育卡牌等,都可以有一個數位版的所有權,用來驗明正身。
NFT規模有多大?我們可以從一組數字看出,根據追蹤網站NonFungible資料,光是2021年的一月,NFT的交易額就高達2億美元,相較之下,2020整年全年也才交易了2.5億美元。
NFT現象從哪來?爆紅原因為何?
數位資產買賣平台MaiCoin執行長劉世偉觀察,2017年區塊鏈遊戲「謎戀貓」(CryptoKitties),就是一種NFT的應用,不過當時只有少部分幣圈人士關注,還沒有大型品牌、知名人士投入,沒有在新聞上引發話題。
不過,任何新技術都需要時間的醞釀才能迎來盛開。經過約3年的醞釀,走過ICO(Initial Coin Offering,首次代幣發行)、區塊鏈、加密貨幣等熱潮,NFT再次引起資本市場關注。
劉世偉認為,NFT爆紅的原因有兩個,第一是有新聞點,如數位藝術家Beeple的作品,以6,900萬美元(約新台幣19億元)賣出,另外像是美國職籃IP結合的「NBA TopShot」、社群共同創作的HashMasks等,當一張靜態或GIF動畫圖片、一段影片、一則留言,都有收藏的價值、增值的空間,還能夠以幾十萬到百萬美元的價格賣出,種種話題引起大眾關注。
第二個原因是大型公司、機構開始採用。NBA、IBM都紛紛提出相關應用,讓看似生硬的NFT技術,走入一般民眾的生活當中,提高對NFT的關注度。就連傳統的藝術品拍賣所佳士得(christies)都在今年首次販售NFT作品「每天:最初的5000天」(Everydays: The First 5000 Days),顯示這股風潮慢慢影響各大主流領域。
「NFT會紅是因為NBA,以及關注區塊鏈技術的人口變多了。」朱宜振也同意這項觀點,他認為NFT的熱潮,現在還只是在「半山腰」,隨著更多主流機構的加入,真正的爆發期還沒到。
NFT發行的4大好處
但無論是實體或是虛擬的東西,要證明所有權的方式有多種,這或許是很多人心中疑問,因此,或許可從NFT背後的幾大優點來了解:
首先是「好追蹤」,因為資料記錄在區塊鏈上,所有人都可以查詢NFT的出處、發行數量、轉手紀錄、是否經過第三方單位驗證等資訊。
第二個好處是「防範偽造」,在網路時代,影像、音樂創作並沒有原版、真跡的概念,由於複製太便利,這些創作缺少稀有價值,也受到盜版、侵權的威脅。NFT的功能就像是一個「數位鋼印」,確保消費者在網路上購買的虛擬產品是正版的,維護產品的稀缺性與收藏價值。
第三個好處是「流通性高」,假設今天購買了一首歌曲的版權,不會因為唱片公司倒閉等因素,而無法繼續使用該音樂,NFT可以在任何拍賣所中交易,購買者除了能真正擁有使用權,日後脫手也容易。
最後一個好處是「資產虛實整合」,NFT就像是現實與虛擬世界之間的橋樑。區塊鏈新創公司BiiLabs執行長朱宜振舉例,許多人喜歡藏紅酒,可以把一瓶紅酒從葡萄採收、釀造、保存、交易的所有過程,透過物聯網(IoT)裝置記錄資料,做成NFT與紅酒結合。如此一來,未來購買紅酒時,可以透過軟木塞裡面的NFC晶片,查看該瓶紅酒NFT格式的履歷;收藏家在交易紅酒時,也可以直接用NFT的型式交易。
NFT魅力何在?
音樂NFT平台Fansi營運長葉向林坦言,今年2月帶著團隊投入NFT領域時,還是有些疑慮:「一開始我的想法很傳統,覺得這個東西不合理,如果我買的東西所有人都能看到、聽到,且無法阻止這項創作被複製,到底我買到的東西是什麼?有什麼價值?」
葉向林的心聲,也是多數人的疑問,而這個擔心一點也沒錯,因為無論是影像或是音樂,是不太可能完全阻止被「複製」。因此NFT的概念是要「證明這項創作的所有權是我的」。
提出「成名15分鐘」理論的美國普普藝術家安迪·沃荷(Andy Warhol),最為人熟知的作品之一,就是不斷重複的「瑪麗蓮夢露」。
葉向林說,他剛開始接觸NFT時常常想起這個例子, 1960年代爆發的普普藝術浪潮,背後強調的精神是藝術並非只能存在於小眾,就算被大量複製也沒關係。
「既然到處都可以看到,那為什麼安迪·沃荷的作品還是可以賣出高價呢?」葉向林認為,這是因為那件藝術品後有一個證書,證明他是正版的創作。
以NBA 官方推出的卡牌蒐藏應用NBA Top Shot 來說,一般人或許會覺得匪夷所思,卡牌上球員灌籃的畫面,在網路上隨處都可以看到,為何還要花高價買來收藏?「麥可喬丹的影片大家都可以看沒錯,但可以擁有他那個瞬間動作的人,是獨一無二的,做為這個動作的擁有者,比起看影片500次更有價值。」劉世偉強調,NFT新鮮的地方,是可以擁有少數甚至獨一無二的東西。
NFT就像是一個數位板的原版證書,無論是音樂或是藝術創作,雖然知道在網路上可以看到一樣的東西,「如果說,這個世界上同樣商品只有10個,而你是其中一個,你會願意花多少成本取得?」葉向林認為,NFT更多時候是一種社交價值,「可以炫耀跟展示,選擇我想在身上貼什麼標籤、以及表達自我的方式。」
轉貼自: 數位時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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